懷疑孩子在幼兒園、補習班或保母家被不當對待,該怎麼辦?
作者:安心查版主 · 發布 2026-07-06 · 更新
快速答案:發現或懷疑孩子被虐待、猥褻、霸凌或不當對待,立即撥打 113 保護專線(24 小時、可匿名);情況緊急直接打 110。之後保存證據、就醫驗傷、向縣市主管機關正式申訴。任何人都可以通報,不限家長。
- 立即通報 113 — 113 婦幼保護專線 24 小時受理,可匿名;線上也可用「關懷 e 起來」(ecare.mohw.gov.tw)通報。緊急危險打 110。
- 保存證據 — 拍照記錄傷勢、保留對話紀錄與監視器畫面(可要求園方依規定提供)、記下時間地點與在場人員。
- 帶孩子就醫 — 請醫師開立驗傷診斷證明,並告知醫師懷疑受虐 — 醫事人員是法定責任通報人員。
- 向主管機關申訴 — 保母與托嬰中心向縣市社會局申訴;幼兒園、補習班、才藝班向縣市教育局(處)申訴,要求依法調查與裁罰。
- 追蹤裁罰結果 — 裁罰確定後會公告於官方系統並被安心查收錄;若對處理結果不滿,可向衛福部或教育部陳情,或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。
通報會暴露我的身分嗎?
113 可匿名通報,依法通報人身分資訊必須保密,洩漏者有罰則。
沒有直接證據可以通報嗎?
可以。只要有合理懷疑就應通報,調查與認定是主管機關的責任,通報不需要你先舉證。
幼兒園不給看監視器怎麼辦?
多數縣市規定幼兒園監視影像須保存 30 天以上,家長可透過教育局(處)要求調閱,園方不得任意拒絕。